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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文件
嵊残工委(2011)01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残疾人工作
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开发委残联:
2010年度我市的残疾人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省和绍兴市残联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时代特点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下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专职委员给予表彰。
一、先进集体
崇仁镇残疾人联合会(报绍兴市级先进,另行表彰)
剡湖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报绍兴市级先进,另行表彰)
鹿山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报绍兴市级先进,另行表彰)
甘霖镇残疾人联合会
长乐镇残疾人联合会
三界镇残疾人联合会
浦口街道残疾人联合会
石璜镇残疾人联合会
金庭镇残疾人联合会
里南乡残疾人联合会
二、先进个人
周小红、吕 海、
(以上三人报绍兴市级先进,另行表彰)
陈传标、沈志贤、麻水初、李亚芬、董明均、马茂兴、孙红军、陈余昌、袁孟江、钱文华、郭根全、金雪斌、方亚玲、俞 樑、许东明、史微微、张夏飞、郑含锋、应耀东、陈卫平
三、优秀专职委员
袁林江、麻柏富、郑祥松、王仲刚、林双灿、张南永、蒋文成、张欢良、王献超、裘文娟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专职委员,以此为契机,善谋兴残之策,多办助残之事,再接再厉,创造更好的成绩。同时希望全市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把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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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先进 表彰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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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各乡镇、街道、开发委残联,直属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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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2011年1月1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