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竹溪乡委员会文件
竹委〔 2011〕3号
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矛盾纠纷集中
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春节将至,为及时有效地解决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决定在全乡开展2011年春节期间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自觉性
春节期间是各类矛盾纠纷的多发季节,做好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觉认真地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二、突出重点,增强工作针对性
各单位要深入扎实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排查调处的重点:职工工资拖欠;特殊群体可能引起的上访;干部作风、腐败引起的干群关系紧张;邻里、山林、土地纠纷;交通、消防、建筑、食品卫生等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隐患等。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分析判研和梳理,对梳理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造册,根据不同情况,落实包案责任人,实行分级调处。
三、落实责任,增强工作有效性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单位把排查调处情况于一月三十日前报乡综治办。
附:《竹溪乡2011年春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表》
中共竹溪乡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 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 通知
附:
竹溪乡2011年春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表
报告单位: 签发人: 2011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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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隐患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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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责任人及调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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