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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审〔2011〕12 号
关于公布二○一一年上半年被审计单位的
通 知
各有关学校:
按照《嵊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经研究,确定2011年上半年对下列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具体名单如下:
一、财务收支审计
1.嵊州一中 2.市少体校
3.市职技校 4.市职教中心
5.长乐镇中学 6. 鹿山街道新市学校
7. 五爱幼教集团 8. 红旗幼教集团
二、成人“双证制”培训及预备劳动力培训专项资金审计
1. 市职技校 2.市职教中心
3. 市区职工农民培训中心 4. 金庭镇成校
5. 甘霖镇成校
具体审计事项及日程安排,以审计通知书为准。临时安排的被审计单位,不另行发文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公布 被审单位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