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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审〔2011〕13 号
关于确定二○一一年审计回访单位的
通 知
各有关学校:
按照《嵊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经研究,确定2011年对下列单位进行审计回访,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督促审计意见的落实。具体名单如下:
1.剡山小学 2.市体育中心
3.三江街道中心学校 4.三江街道阮庙中学
5.崇仁镇中学 6. 下王镇校
具体审计回访事项以审计意见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临时安排的审计回访单位,不另行发文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审计 回访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