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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1〕10 号
中共长乐镇委 长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做大做强先进企业的决定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2010年是我镇经济快速增长、城乡面貌显著改善、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一年来,全镇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工业强镇、和谐惠民”工作主线,积极实施“扬传统优势、铸电机强镇”战略,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良好发展态势。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全镇各企业能够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以市场为导向、推进产业升级,深化企业改革,强化经营管理,实现了企业增效、财政增收,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长委〔2010〕2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绍兴钜丰电机有限公司等24家工业规模企业和建筑房地产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继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镇各企业以先进为榜样,推进科技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益,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0年度长乐镇先进企业表彰奖励名单
2、2010度长乐镇建筑房地产企业表彰奖励名单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长乐镇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7日
主题词: 表彰 先进企业 决定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