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1〕9 号
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我镇将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将进行全面换届。为严肃选风选纪,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纪委《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嵊市纪〔2011〕3号)精神,现就严肃换届选举纪律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责任感
实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稳定。近年来,我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总体健康有序。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推进、农村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和农村基层民主的不断推进,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片、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举措,严格依法依章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党章、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框架内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保证换届要求合法、程序公正、操作规范。要认真学习《党章》、《宪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为本次换届制定的其他文件,不断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党组织要为广大党员群众作出表率,党员要为群众作为表率,村干部要为村民作出表率。
二、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村民和社员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有序竞选和公平竞争,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1.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以送钱送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6.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7.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8.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9.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
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坚决查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镇党委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群众的换届纪律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珍惜和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职责义务。选举前,镇党委将与参选人进行集体谈话,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规范参选行为。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参选人有贿选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取消其参选人资格或宣布其本届当选无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群众。认真落实换届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