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1〕19 号
关于印发《2011年崇仁镇政法综治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1年崇仁镇政法综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1年崇仁镇政法综治工作要点
2011年,是我镇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今年我镇政法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嵊州”、“法治嵊州”的总体部署,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着力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总的目标是:深化“平安崇仁”建设,实现刑事案件总数,安全生产三项指标和信访总量比上年下降,力争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和火灾等事故。
根据以上目标和要求,2011年我镇政法综治工作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全镇政法综治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政法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制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握政法方向,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二、深化平安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1.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活动的领导。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镇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为民办事的实事工程和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责任查究机制,落实平安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经费,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2.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继续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综治进民企”,抓好村(居)综治工作站建设。
3.不断强化社会管理。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对高危人群、高危物品、高危行业和高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排查和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开展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监管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等工作。
三、以做好源头化解工作为主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社会稳定预测预警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情况搜集网络,牢牢把握稳定工作的主动权。事例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及时对情报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研判,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重视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加强对事关全局稳定的重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防止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始终把调解的理念贯穿于工作之中,以各工作片、村、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为依托,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
4.全力做好建党90周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破坏,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危爆生化物品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排查,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排查出可能去省赴京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就地稳控责任,制定调处方案。
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主动权
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担保行业、娱乐场所和抽头赌博等黑恶势力。进一步完善“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增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命案”、“五类案件”等严重刑事犯罪,增强攻坚克难能力。
2.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群防群治,搞好镇、村治安联防,构建警力、民力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3.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查办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六五普法”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巩固普法阵地,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继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1.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不断拓展教育活动的内涵,强化业务培训、专业培训、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2.抓好执法监督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健全完善执法责任,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监督等体系。强化人民群众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执法违法、侵犯人权等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维护队伍的良好形象。
3.全面加强政法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充实和加强机构力量,落实好人员编制,解决好办公用房、工作装备和工作经费等问题,确保有足够的力量、良好的条件开展工作。同时在干部配备、工作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