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1〕11 号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红歌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热情歌颂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及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我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蓬勃向上、开拓奋进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全市中小学红歌合唱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唱祖国歌唱党,激情红歌大家唱”。
二、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全市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参赛要求
1.节目内容:参演的节目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符合红歌会主题,以唱响红色歌曲,传承红色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为主线,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努力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2.演唱曲目:本次活动演唱的歌曲原则上以《中宣部推荐100首爱国歌曲》为主。各校从中自选1-2首歌曲参赛。 各校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唱参考曲目以外的其他思想内容好、艺术性强、传唱范围广的优秀歌曲。
3.演唱形式:各参赛队人数必须在30人以上,可根据演唱曲目内容增加伴舞、情景再现等艺术表现手法,时间不超过8分钟。
4.组队方式:以市属中小学、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为单位参加。其中市属学校必须要有一支代表队参赛;街道(开发区)、五大集镇需中小学各有一支代表队参赛。其他乡镇不少于一支代表队参赛。
四、比赛规则
1.比赛程序: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按参加初赛队伍的50%比例进入决赛。每次比赛顺序由抽签确定,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
2.评分标准
(1)组织(10分):参与面广,达到规定人数;
(2)台风(10分):演员进出场有序快捷,不拖拉散;
(3)主题(10分):歌曲符合红歌主题;
(4)服装(10分):演员着装整齐得体;
(5)技巧(60分):演出技术娴熟高雅,演出效果好。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初赛时间:
初赛地点:嵊州二中体育馆。
决赛时间:5月底双休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地点:嵊州市文化广场。
六、奖项设置
比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三个组别进行。市属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分别设奖;各组别获奖数根据参加决赛的队伍数来确定: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
七、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红歌合唱活动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体现,全市中小学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此次活动取得成功。
2.广泛发动:各校要认真组织,做到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比赛。
3.精心准备:各校立足本校,根据实际制定方案,并充分挖掘自己的潜力,尽量少花钱办好事,确保比赛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4.按时参赛:各校要高度重视参赛队的排练工作,按时、优质参赛。参赛报名表请于
附件:嵊州市中小学红歌合唱比赛参赛报名表
二○
主题词:艺术 红歌 合唱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嵊州市中小学红歌合唱比赛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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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赛学校 |
参赛人数 |
参赛曲目 |
参赛时间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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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指导老师姓名请不要超过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