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文件
嵊开〔2011〕11号
关于表彰嵊州经济开发区2010年度
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先进
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入园企业:
2010年,开发区企业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力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开发区平稳健康发展。为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提高,根据《2010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办法》的精神,经考核评比,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巴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麦地郎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康牧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浙江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东大化工有限公司、绍兴升阳水处剂有限公司、绍兴市永方电源有限公司。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朱金仁、杜德峰、潘小云、黄春雷、康先禄、陈孟达、董志祥、周杨文、周梦福、陈生焕。
三、奖励
对以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授予奖牌;对以上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和1000元的奖励。
希望各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稳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表彰安全生产 综合目标 考核先进 决定
抄送:安监局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