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纪监 〔2011〕4 号
关于组织参加省、市纠风办
“优环境促发展”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省纠风办“优环境促发展”征文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见附件一),决定组织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参加省、市“优环境促发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紧紧围绕“优环境促发展”这一主题,认真总结优环境促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抓重点、抓突破等方面做的一些实践和探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优环境促发展特色、亮点工作,在抓深化、抓提升等方面做的一些理论思考;加强组织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在抓整合、抓创新等方面做的一些深入研究。各学校可以结合教育系统和学校实际,如开展家长满意工程、廉洁文化进校园建设,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等,认真总结在推进教育优质、优先,协调、规范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等方面取得的良好经验和做法。
二、征文要求
1.体裁以经验总结、调研报告、理论探讨等形式为主;
2.内容要以正面引导为主,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观点新颖、内容翔实,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指导性和前瞻性;
3.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并取消参赛资格。
4.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5.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内。
三、截稿时间
四、选送要求
1.以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每单位不得少于1篇。
2.征文用A4纸、仿宋体3号字体打印。稿件请注明姓名、单位。
3.稿件在规定时间内送教体局监察室(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tmxk@126.com。联系人吴亚凤,联系电话:83024419。所有征文稿件均不退还。
五、奖励办法
此征文活动将评选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发给获奖证书。
附件一: 《绍兴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省纠风办“优环境促发展”征文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一:
|
|
绍兴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省纠风办“优环境促发展”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纠风办,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纪发〔2011〕2号)精神,营造宣传优化发展环境成果的良好氛围,为我省科学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近期省纠风办将在全省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社会各界人士中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征文活动。省纠风办将组织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对选送的参赛文章进行集中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篇,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获一等奖的作品将在《反腐败导刊》等报刊上发表,并向《中国纪检监察报》推荐。为组织好我市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紧紧围绕“优环境促发展”这一主题,认真总结优环境促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抓重点、抓突破等方面做的一些实践和探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优环境促发展特色、亮点工作,在抓深化、抓提升等方面做的一些理论思考;加强组织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在抓整合、抓创新等方面做的一些深入研究。
二、征文要求
1.体裁以经验总结、调研报告、理论探讨等形式为主;
2.内容要以正面引导为主,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观点新颖、内容翔实,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指导性和前瞻性;
3.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4.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内。
三、截稿时间
四、投稿方式
1.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单位选送参赛文章请寄绍兴市纠风办收,并在信封上注明“优环境促发展征文”字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xsjwjfs85135088@163.com, 在邮件主题上注明“优环境促发展征文”字样(联系人:金燕,联系电话:85135088)。
2.稿件请注明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纠风办和市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征文活动作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本地本部门深入开展行风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载体,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根据开展的征文活动结果,择优向市纠风办选送参赛文章(原则上各县(市、区)不得少于2篇,市级有关单位不得少于1篇)。市纠风办将对参赛文章进行初选后,择优报省纠风办。
市纠风办
文件
附件二: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厅
浙江省 人民政府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浙纪发〔2011〕 2 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省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深入推进活动的开展。
中共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监察厅
浙江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助推“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决定今年在全省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中,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全面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四个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五个新突破”的主要目标,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使人民群众满意,为我省科学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为富民强省、社会和谐根本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结以往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经验,巩固已有成果,抓深化、抓提升;分析新阶段、新时期呈现出来的新矛盾新问题,抓重点、抓突破;协调各方,努力形成推进优环境促发展的合力,抓整合、抓创新,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持续动力和有力支持。
(一)积极履行职责,大局意识更趋强化。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行动,着力解决项目建设难题。以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局意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立足实际,组建项目推进工作服务团队,为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项目融资、规划征地、拆迁安置、招标投标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大重点工程监管和稽查力度,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优化建设环境。
(二)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更趋扎实。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全面推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重心下移,以党员干部联系企业(基层、群众)、对口帮扶等形式,使服务下基层活动经常化,不断推动党群干群关系取得新进步。要带着感情下基层,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带着信息下基层,及时把新政策、新工作、新经验等传递给基层,让基层干部快速、正确地了解和掌握,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带着方法下基层,把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找出来,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应对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带着实惠下基层,把工作重点放在为基层排忧解难上,着力解决关乎企业和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让企业、让群众感受到优环境促发展带来的成效。
(三)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行为更趋规范。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等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公平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真正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政务环境。
(四)增强服务意识,行政效能更趋提升。围绕人民群众满意,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执行力。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强化服务理念,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强化效能理念,扩大效能监测点范围,以软环境监测网络为平台推进效能建设,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的效率和能力。强化群众理念,以发展最需要、基层最期待、群众最期盼为目标,以方便群众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强化服务技能,努力提升行政执行力。
(五)严明工作纪律,监督机制更趋完善。围绕制度创新,全面推进责任监督制度建设,着力完善优环境促发展的保障机制。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在勤政方面就坚持依法行政(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承诺;在廉政方面就执行岗位廉洁从政要求,化解岗位廉政风险等方面做出承诺;在实事方面就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等方面做出具体承诺。完善岗位测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公开承诺内容,开展岗位双向考评、服务对象实时测评、工作落实记实评估、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的岗位民主评议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中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由上至下层层落实责任制,通过责任追究促使公职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在实行过错责任追究的同时,要奖罚并举,使责任追究与激励机制有机结合,相辅相成。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为目标,以座谈会、报告会、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增强优环境促发展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互联互动的优势,大力宣传优环境促发展典型事例、工作做法,倡树新风,凝心聚力,把大讨论活动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开展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评创活动。评选2011年度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完善《浙江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在全省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中,以发挥职能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为目标,积极创建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本领,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创先争优。
(三)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行政的水平、干净干事的风气、监督管理的机制、服务群众的质量等方面有新提升,助推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保障基础,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质量强省”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四)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围绕省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梳理出这一时期在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中,社会、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且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涉企“三乱”、公路“三乱”、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等涉及民生、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五)开展优环境促发展综合考评工作。制定目标考核制度,以组织明查暗访、分析工作推进表和梳理信访投诉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实行综合考评,客观公正地反映优环境促发展工作实绩,将考评结果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纠风工作分值中予以体现,力求通过考核评议,落实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成效,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工作要求
1.理清思路,在全面推进上下功夫。认识上统一,行动上落实,在政务、服务、法制、市场、信用等“五大环境”建设上细化措施,转变职能送服务、跟踪热点送服务、组团建队送服务、提升水平送服务、完善机制送服务,全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
2.开拓创新,在争创亮点上下功夫。根据新阶段赋予优环境促发展的新内容,找准各自在优环境促发展中的位置,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设计有效载体,搭建有效平台,在思路、载体、方法上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抓出亮点,抓出特色,齐心协力优环境,步调一致促发展。
3.真抓实干,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着力解决一批企业、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体察民情,制定完善一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措施和政策,让群众满意;评创结合,纠建并举,大力宣传推广一批优环境促发展的先进典型范例。
4.转变作风,在强化责任上下功夫。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在职责、职能、职权的框架内,进一步注重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人人有责、环环相扣的严密的责任网络,使优环境促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主题词:组织 优环境促发展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