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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1〕24 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社区矫正工作“三防”专项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社区矫正“三防”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吕洪锋
副组长:莫国桥
成 员:潘蝶燕 吕 春 任海广 过庆钢 周 行 钱 鑫
金张乐 周传梦 章苗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潘蝶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张继立、张桦、邢杨勇。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11年4月1日
主题词: 机构 成员 通知
抄送:嵊州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