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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综〔2011〕21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活动意义:绍兴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有利于促进对教育管理实际的深入思考,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探索教育管理方式,提升教育管理队伍素质,促进教育和谐发展。各校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参与,深入调研,亲手撰写调研报告,在调研、总结中不断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二、参评对象:一是教体局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二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书记(包括市属学校副校长、副书记、校长助理)。
三、评选方式:教体局将对局机关和各校选送的调研报告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并在获奖的调研报告中择优10篇送绍兴市教育局参加评比。
四、报送方式:各校报送的调研报告于
五、各校报送的数量
1.市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各报送1篇以上。
2.甘霖、崇仁、长乐、黄泽、三界五个中心学校报送2篇以上。
3.其它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报送1篇以上。
4.教体局机关原则上每个科室1篇。
其它要求按照绍市教政〔2011〕59号文件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调研报告 评选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绍兴市教育局文件 绍市教政〔2011〕59号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调研报告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提升教育管理队伍素质,促进对教育管理实际的深入思考,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不断探索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为建成一支视野开阔、业务精湛、锐意进取的学习型、发展型、创新型的教育管理队伍,推动全市教育管理上台阶,质量上水平,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内容
1.参评对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领导、中层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独立或联合完成的调研报告,内容包括教育民生工程、学校和谐发展、教学质量提高或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点关注教育热点、难点的突破和创新性实践研究。
二、参评方式
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在认真组织初评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选送8-10篇,市属学校推荐选送1-2篇。
三、报送要求
1.调研报告内容要围绕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贴近教育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抓住本县域、本校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细致地调研,摸实情、找差距、寻根源、出对策,撰写真实、有效、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时效性。
2.按照调研报告文体写作,各类研究型课题报告、领导讲话(讲课)稿、理论性文章不纳入评选范围。信息收集要客观准确,分析研讨要有理有据,建议对策要有建设性和可行性。
3.篇幅一般不超过6000字,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内容为仿宋体三号字体,A4纸面排版打印,一式10份。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另附页列明。调研成果已为各级领导机关采纳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请同时附上证明材料。
4.推荐稿件及参评材料请于
四、表彰办法
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篇。由市教育局通报表彰和奖励,评选结果等同于市级论文评选相应等次。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管理 调研 评选 通知
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