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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1〕29 号
关于成立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培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保质保量完成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经研究,决定成立长乐镇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成员公布如下:
组 长:马 烽
副组长:邢承军
成 员:过达军 张正华 石绍均
同时,为做好宣传发动、落实措施、监督质量、核查验收和政策兑现等工作,成立相应的实施小组,组成成员为:
组 长:邢承军
成 员:沈松祥 沈利锋 石绍均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机构 成员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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