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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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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部署, 确保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两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优化硬件环境,强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品位”的工作指针,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为共创共享幸福嵊州创造有利条件。

二、目标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分解责任,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公用事业管理和住房保障水平,确保我局的各项指标达到省示范文明城市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是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大推进行动。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强化“以进度论英雄”,着力推进官河路路面及管网改造、城北入城口改造、南沿路、城西一路建设,加快推进鹿山森林公园二期、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前期工作,为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品位提升奠定基础。

二是以环境整治为抓手,实施“破除陋习,绿化家园”行动。结合“城市建设推进年”行动,联合城管、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开展“破除陋习,绿化家园”专项行动,重点是解决城市乱搭乱建、乱开垦、乱种植、绿地不绿和“脏、乱、差”等现象,集中整治、调整、更换部分城市绿化,提高绿化档次和水平。

三是以提高城市品位为目标,实施公用事业管理水平大提升行动。着力抓好街头绿地、湿地公园、城隍山、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绿化,增加种植数量,提高管养水平。完善老城区“一把扫帚”和16小时保洁机制,加大机械化作业投入力度,充实垃圾清扫清运力量,深化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保洁水平和质量。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和城南新区环境保洁工作的督促指导,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位。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达到“五无”目标:路面硬化无毁坏,人行道通畅无侵占,无障碍设施完善无阻断,路灯完好无损坏,排水设施完善无堵塞。

四是以改善弱势群体居住条件为重点,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建设。加快在建保障房项目建设,尽早启动企业配建公租房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受益覆盖面,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积极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改善人居条件;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加强行业引导。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5日?420日):根据《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体系》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摸底调查,开展创建自评,拟定整改目标。

(二)全面实施阶段(421日?731日):对照《责任分解工作手册》分工要求,制定进度计划,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实行“每周一督查、一通报”的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查漏补缺阶段(81日?930日):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摸底评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责任单位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确保创建工作不失分、得高分。

(四)迎检考核,全面冲刺阶段(101日?1130日):针对自查、模拟检查验收中的薄弱环节做好查漏补缺,确保全面达标。迎接省考评组检查。

(五)总结评估阶段阶段(121日?年底):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是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载体,是一项标准高、任务重、范围广的系统工程。建设系统承担了大量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形成创建共识。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职能科室和单位要按照“缺啥补啥,强化提升”的工作方针,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就市政设施、绿地建设、环境卫生、住房保障、城市管理等目标要求,确定整改目标,倒排计划,责任到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达到甚至超过创建标准。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办

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把争创文明城市工作与年度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查究工作,对工作扎实,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造成全局工作被动的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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