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非正常上访处置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非正常上访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
非正常上访处置预案
为妥善处置在市建设局大楼出现的非正常上访事件,切实维护建设局机关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市建设局大楼及门口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正常上访行为,适用本处置预案。
(一)非法聚集、静坐、长时间滞留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二)围堵、冲击机关大楼的;
(三)未经登记和许可,擅自闯入机关大楼,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侮辱、殴打、威胁工作人员的;
(五)聚众闹事、打砸公物及其他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工作职责
(一)保安室。
1.负责维护市建设局大楼的上访秩序;
2.出现群众非正常上访时,保安室应立即向信访科及有关领导报告。
(二)法制科(信访室)。
1.负责对上访人员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2.及时掌握上访动态,牵头提出接待处置方案,并将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
3.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三)相关职能科室。
1.会同法制科(信访室)一起接访,提出明确的答复;
2.及时劝返上访人员;
3.按规定和要求对信访事项作出妥善处理。
三、处置程序
(一)访情报告。出现群众非正常上访时,保安室应立即向法制科(信访室)及有关领导报告,由法制科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到场,并根据上访内容和性质提出接待处置方案。
(二)组织领导。当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责指挥协调和处理。
(三)教育劝导。劝导上访人员到法制科(信访室)按规定程序依法表达诉求,并做好解释劝返工作。
(四)强制带离。在教育劝导及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由法制科(信访室)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对违法上访人员实施强制措施。
(五)依法处理。对违法上访人员,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由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