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嵊州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已经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服务和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嵊州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