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争先创优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稳住全市外贸基本盘,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安排资金680万元)
1.对参加列入市重点展会目录并经商务局备案同意的企业,给予展位费50%的补助;对未参加市重点展会的2019年度30强、30优企业可根据企业需求自主申报一次展会补贴(标准同上);对参加重点展会目录以外的其它一般类展会,并经商务局备案同意的企业,给予展位费30%的补助(华交会、广交会除外);每次展会单家企业最多支持3个标准摊位(9m2/个)或50m2光地(优先支持组团参展)。对参加经市政府发文同意的境内外展会,所产生的展位费、特装费等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安排资金500万元)
2.对由商务部门、贸促会组织的网上交易会的平台年费给予35%的补助(每家企业限一个平台);对由商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场网上交易会平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安排资金100万元)
3.列入年度重点支持目录的境内外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展的,给予 100%展位费补助;重点支持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参展企业50%展位费补助。(安排资金80万元)
二、强化出口信用保险(安排资金495万元)
4.对上年度出口3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额保费按实际支付额的3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安排市级资金400万元)
5.出口300万美元(含)以下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按照政府联保政策予以全额补贴。(安排资金95万)
三.加大进出口奖励(安排资金720万元)
6.对当年度累计自营出口比上年度增量达到300万美元的生产型企业,给予6万元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美元补助2万元;出口增量达到1000万美元的给予30万元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美元补助3万元。上述两项不重复补助,每家企业(按集团公司、关联企业计算)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增出口(上年度未在本市出口或新设立企业)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每100万美元1.5万元直接补助给乡镇(街道)。
该项资金优先支持生产型企业出口增量(新增)及国家级开发区创建工作,资金总额不足则按比例递减。(安排资金600万元)。
7.对当年度加工贸易出口300万美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每家补助15万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到300万美元以上、集成厨电产品出口额达到300万美元以上、领带自主品牌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农产品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每家补助8万元。(安排资金100万元)
8.对协助政府进口防疫物资的外贸企业,每进口10万美元物资奖励1万元。(安排资金20万元)
四、推动公平贸易及环境监测(安排资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