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嵊州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草拟《嵊州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予以明确。
二、起草过程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20年6月开始了《嵊州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的起草,于2020年11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20年12月4日在网站(或者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形式)公开征求意见,网址链接为http://www.szzj.gov.cn/art/2020/12/3/art_1229351811_1767573.html,共收到0条意见,采纳0条。12月16日至17日由本机关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供提出意见0条(或没有意见),采纳0条。
制定本文件主要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予以完善出台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