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正文

关于印发常山县企业设立登记“多证(照)联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489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企业设立登记“多证(照)联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企业设立登记“多证(照)联办”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623 

  

常山县企业设立登记 “多证(照)联办”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常委办〔201436号)精神,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方式创新,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现就推行企业设立登记“多证(照)联办”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实现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性缴清费用和一次性办结市场主体设立涉及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二、“多证(照)联办”适用范围 

凡拟在我县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并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企业(不包括“三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个体户(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设立登记,适用“多证(照)联办”。 

三、“多证(照)联办”窗口的设置、职责和分工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开发区分中心)设置“多证(照)联办”窗口,内设市场监督管理岗位、质监岗位、国税岗位、地税岗位,人员分别由市场监管、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派驻,岗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岗位:履行牵头责任,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需的所有材料并受理、审核,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多证(照)联办”的受理和相关窗口衔接工作。 

质监岗位:负责接受相关咨询,做好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工作。  

国地税岗位:负责接受相关咨询,做好税务登记证办理工作,发放“多证(照)联办”相关证件。 

四、进入联办流程前的准备工作 

(一)办理企业/个体户名称预登记 

企业/个体户设立登记,申请人应先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窗口(工业企业到开发区分中心)办理企业/个体户名称预登记,取得“企业/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户不需要字号名称的不经过此流程。 

(二)一次性告知“多证(照)联办”资料 

申请人在领取“企业/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时,由市场监督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个体户设立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申领(部分无需办理的个体户除外)、开业税务登记所有申报材料和其他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人按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及办理其他前置审批事项。 

五、“多证(照)联办”操作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3047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