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2015]5号
新昌乡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方案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两委会:
根据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14]128号)和常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4]165号)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我乡户籍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确保“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计划”(以下简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目标
我乡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纳入衢州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本乡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2014年底全乡全民参保登记率达到50%,2015年底完成调查登记工作,2016年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具体任务是:
(一)数据比对。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完成本统筹区内的义务数据筛选、整理工作。
(二)入户调查。根据业务数据整理结果,完成本统筹区内的入户调查工作。
(三)动态调查。纳入衢州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现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和动态管理工作。
二、全民参保登记(核对)方法步骤
(一)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对象和内容。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对象是本乡户籍人员,实行长期动态管理。入户登记(核对)的内容为本乡户籍人员的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见附件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
(二)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具体步骤。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对比、再进行登记(核对)的递进方法。首先是对已有的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过清理对比后直接确认;其次是对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基层平台补录改正,完成确认;最后是重点入户调查确认。确保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化保险基础数据,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联网和动态更新。具体步骤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