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5〕5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维护我县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月底。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采取企业自查、综合检查、暗访暗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企业自查:由企业自行组织力量对本企业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
(二)综合检查:由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进行。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内和所监管的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暗访暗查:由县领导带队,聘请行业专家参与,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方式进行。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长输油气管道和烟花爆竹。由县领导夏建军牵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供销联社、消防大队等单位参加。重点检查:爆破作业、排土场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地下矿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运行情况;矿山停产期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液氨生产使用企业是否存在设备陈旧老化、非法安装、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突出问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隐患;长输油气管道安全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和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违法行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问题。
2.特种设备和食品药品。由县领导郑建华牵头,县质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参加。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是否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