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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9〕49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常山县暂停收取证明事项清单
(第一批)和常山县可替代办理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常山县创建“无证明办事之城”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9〕36号)要求,现将《常山县暂停收取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常山县可替代办理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今后,如因法律法规修改和上级政府、部门调整的,从其规定。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无证明办事”办事规则和各项运行机制,同步规范完善线上线下办事指南,确保全面实现群众和企业行政审批“无证明”。
附件:1.常山县暂停收取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2.常山县可替代办理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