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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9〕3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广泛营造创建省食品安全县工作良好氛围,及时全面反映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升群众对创建食品安全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现将《常山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4月至8月期间,扎实开展有关宣传工作;5月至9月期间,每月5日前将上月开展宣传工作情况及相关图片通过钉钉报送县创建食品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海燕,电话:640797。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
宣传工作方案
常山县于2016年6月启动 “浙江省食品安全县” 创建工作,创建周期已满,将于2019年5月底前申报评价验收,省创建办于6月份按程序进行材料审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7月份暗访,8月份现场考评,任何一环节未通过则终止评价。为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创建工作,让创建成果惠及广大市民,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及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现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县创建的良好氛围,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75以上。
二、具体措施
(一)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1. 投放主题宣传公益广告。在城区和集镇入口、交通主干道两侧或道路隔离带、建筑围墙或围档、车站、公交站台、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设置宣传牌,利用灯箱广告、道旗广告、楼宇广告等载体,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户外LED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口号、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协、各乡镇(街道)、县文广旅体局。
2.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宣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周一夜学、在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海报、刊登科普知识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各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和网格员作用,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周二下村走访、上门发放资料、在宣传栏(橱窗)张贴宣传海报、刊登科普知识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做到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在紫港社区建设食品安全宣传示范社区,通过市民学校、科普站、电子屏、流动喇叭、墙绘、横幅、小区宣传栏、楼道宣传栏开展全方位宣传。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3.开展学校科普教育。组织食品监管专业人员进校园开展科普讲座,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致学生家长倡议书向学生家庭进行宣传。与衢报传媒联合开展小记者采访实践和征文书画比赛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4.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宣传。组织辖区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场所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张贴食品安全宣传牌、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科普知识短片等;有条件的食品经营单位设立宣传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