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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9〕67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经济型人才共享共育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健全经济型人才共享共育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健全经济型人才共享共育机制的
实施意见
为大力引进紧缺人才,储备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关于深化完善“智汇常山工程”的若干意见》(常委〔2017〕26号)、《常山县人才共享共育机制的管理暂行办法》(常人才〔2018〕1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设立招才引才专门机构
在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常山县人才服务站”,主要定位为大力引进紧缺急需的经济型、复合型人才,集聚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年轻人才,为我县经济发展储备新生力量。常山县人才服务站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数20名,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减。
二、确定招才引才多元模式
完善招聘办法,灵活招聘方式,加大招聘力度,着力引进紧缺急需经济型、项目管理类等人才。
(一)招聘计划。首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人,今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确定招聘计划,动态调整,滚动使用。
(二)招聘办法。根据省市县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规定,为加大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经济型人才引进力度,主要采取紧缺急需人才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和社会统一招考等方式进行。
1.紧缺急需人才招聘
(1)科学确定招聘范围。紧缺急需经济型、项目管理类人才引进,重点面向具有“双一流”、“111计划”高校相关专业、原“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及12所省内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的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历届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和专升本生),并同时面向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历届毕业生。均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2)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二是具备从事经济、项目、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三是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岗位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四是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