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高水平建设“特富美安”慢城大花园,近日,常山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集聚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至2020年底,常山县城集聚点将新增集聚人口2万人,乡镇级集聚点新增集聚人口0.8万人。
5月28日,记者采访了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礼贤,为市民送上政策解读“大礼包”,快来看看你能享受哪些福利~
实施时间:2019-2020年
问 | 集聚对象要符合哪些条件? |
答:具体集聚对象为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自愿拆除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属设施,并自愿无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同时与所在行政村签订放弃宅基地建房权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拥有宅基地或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利人。适用范围全市最广,力度最大。
问 | 具体安置地点在哪里? |
答:重点安置在县城及球川镇、芳村镇、招贤镇。村民可选择生活便利,就业就学就医方便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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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二选一
问 | 具体安置方式有哪些? |
答
有商品房安置、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集聚对象可凭“集聚券”,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安置。
问 | 补助标准是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