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就《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11月,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涉及商务系统的13个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采取取消审批、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举措推进改革落地。
为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20〕20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19〕75号)等文件的规定,宁波市商务局制定了《宁波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主要体现三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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