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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市政府近日公布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管理体制、小区配套、师资建设等方面,对宁波市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这些硬核举措将保障每个适龄的宁波幼儿进入心仪的幼儿园。
学前教育未来发展总体目标
到2022年,宁波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监管完善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100%,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8%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0%左右。
到2025年,全市幼儿园教师持证率保持在100%,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9%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巩固在90%左右,力争实现普及普惠县全覆盖。
到2035年,宁波将全面建成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普及普惠学前教育,区域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度进一步提高,将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各类幼儿园健康优质持续发展。
哪些措施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此次出台的《意见》一大亮点,是理顺了管理体制,要求各区县(市)政府承担推动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和管理指导责任,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保障幼儿园的建设用地、建设任务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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