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每年都有新的政策法规出台或修改,为保证政令畅通,对那些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等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及时进行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来消除制度性障碍。
二、制定的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制定机关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解读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2019年年底前印发的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1.本部门制定的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本部门制定的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本部门制定的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王凌
联系方式:0574-89181532
近年来,国家、省每年都有新的政策法规出台或修改,为保证政令畅通,对那些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等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及时进行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来消除制度性障碍。
二、制定的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制定机关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解读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2019年年底前印发的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1.本部门制定的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统一编号 |
1 | 关于确定公布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景观照明设施设置范围的通知 | 甬城管法〔2006〕83号 | ZJBC16-2006-0003 |
2 | 关于公布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 |
甬城管〔2010〕179号 |
ZJBC16-2010-0002 |
3 | 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扣押和没收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城管法〔2010〕28号 | ZJBC56-2010-0001 |
4 | 关于明确海曙区 江东区 江北区三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启闭时间的通知 |
甬城管〔2011〕37号 |
ZJBC16-2011-0002 |
5 |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甬城管〔2013〕170号 | ZJBC16-2013-0008 |
6 | 关于印发市城管系统市政设施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和信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甬城管联〔2015〕2号 | ZJBC16-2015-0001 |
7 |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甬综执〔2016〕4号 | ZJBC16-2016-0006 |
8 |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甬综执〔2017〕68号 | ZJBC16-2017-0016 |
9 |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 | 甬综执法〔2017〕6号 | ZJBC56-2017-0001 |
10 |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执行《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 甬综执法〔2017〕20号 | ZJBC56-2017-0002 |
11 |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 甬综执〔2017〕87号 | ZJBC56-2017-0003 |
12 |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 甬综执〔2017〕88号 | ZJBC56-2017-0004 |
13 |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停车场信息系统联网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甬综执联〔2018〕5号 | ZJBC16-2018-0007 |
14 |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的通知 | 甬综执联〔2018〕6号 | ZJBC16-2018-0011 |
15 |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 甬综执〔2019〕51号 | ZJBC56-2019-0001 |
2.本部门制定的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统一编号 |
1 | 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的通知 | 甬城管法〔2004〕157号 | ZJBC16-2004-0001 |
2 | 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绿地认养认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甬城管法〔2006〕2号 | ZJBC16-2006-0002 |
3 | 关于印发《宁波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城管法〔2006〕236号 | ZJBC16-2006-0004 |
4 | 关于明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适用若干问题的通知 | 甬城管法〔2006〕246号 | ZJBC16-2006-0005 |
5 | 关于明确相对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的批复 |
甬城管法〔2007〕25号 |
ZJBC16-2007-0001 |
6 |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 甬城管〔2013〕13号 | ZJBC16-2013-0001 |
7 |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居住区绿化调整的实施意见 |
甬城管〔2014〕185号 |
ZJBC16-2014-0028 |
3.本部门制定的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统一编号 |
1 | 宁波市城区化粪池管理实施意见 | 甬城管〔2009〕55号 | ZJBC16-2009-0001 |
2 |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 甬城管〔2017〕10号 | ZJBC16-2017-0002 |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王凌
联系方式:0574-89181532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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