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问:听说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在宁波工作有个生活安居补助,请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该补助对引进时间、工作单位、毕业生本人都有相应要求,具体如下:自2018年10月11日起,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毕业证书一年内来宁波就业,且毕业之日起18个月内在宁波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未在宁波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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