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问:我是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学校应该把我的档案寄到哪里去?
答:毕业生档案转移具体分为以下2种情况:
(1)已在甬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档案转往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力社保部门毕业生服务机构,学生在到档后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等材料办理就业手续。
如: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此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教育局、城管局、贸易局等机关事业单位盖章以及部属、省属、市属国有单位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其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处。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档案转往生源地毕业生服务机构。其中宁波生源毕业生出国留学、退学(档)、离校后未就业的,应将档案存放于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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