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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的手机被一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消息刷屏。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最新消息,市政府已经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3个月至5月31日。过渡期后,我市将正式实施“划拨转出让”土地出让金补缴新标准。
据介绍,市区基准地价及相关政策按规定进行定期调整。因种种原因,原老三区(不含江北圈外)个人划拨住宅一直执行1999年地价政策和补办标准。宁波市区老三区和镇海、鄞州、北仑对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特别是江北原三江片范围内和外的差异很大,圈外补办的标准远高于圈内,群众反映较多。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标准十分有必要。
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始起草市区划拨补缴标准,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自2018年8月21日起施行,设立六个月过渡期(以申请受理时间为节点)。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经市政府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019年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 日。也就是说,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国有划拨住宅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可选择按原标准执行,也可按新标准执行。
个人划拨住宅新标准,为住宅建筑面积乘以所在级别基准楼面地价的3%确定。目前我市市区住宅楼面基准地价,分为8个级别。其中:
一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6903元/平方米;
二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6407元/平方米;
三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5694元/平方米;
四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3608元/平方米;
五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2386元/平方米;
六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1282元/平方米;
七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959元/平方米;
八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710元/平方米。
新补缴标准从2018年8月21日起正式执行后,过渡期政策在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3个月至5月31日。以原江东(二级地)某住房为例:用地分摊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按原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为:573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土地权益基准地价)×7.5平方米=4297.5元;执行新的补缴政策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为:6407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3%×50平方米=9610.5元。对比看,新旧政策相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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