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政府规章是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政府重大的制度建设和决策行为。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有利于合理利用立法资源、保证立法质量、增强立法工作的稳定性和有序性,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编制原则
2019年政府规章计划的编制,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全面深化法治宁波、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遵循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切实可行的原则,把握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立、改、废”并重的要求,发挥地方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法制保障。
二、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出台过程
为了做好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2018年10月25日市司法局(原市法制办)印发《关于申报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并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截止到2018年11月底共收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申报的立法项目建议计19件。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原市法制办组织召开了由有关立法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立法项目建议单位参加的立项必要性专题论证会;拟制了《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各部门、市委深改办、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等征求书面意见,并在宁波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发布,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各方意见,结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编制动态,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形成了《宁波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草案)》。2019年3月22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草案)》,2019年4月5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甬政发〔2019〕15号)。
三、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项目
(一)制定(修订、修改)项目5件
1.《宁波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立法背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遍布全市,但互联网自行车管理不规范、用户合法权益保障困难、行业监管无序等问题十分突出。立法的重点在于落实交通部等十部门有关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的要求,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活动。
2.《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起草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立法背景:《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已有8年。随着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维修资金覆盖率低、使用不便捷等问题十分突出。急需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权限下放的实际,在日常维修资金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轨,提高专项维修资金覆盖率和资金使用便捷化,有效发挥专项维修资金作用等方面予以规范。
3.《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修订)
起草部门:市气象局
立法背景:《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施行已有14年。近年来,上级气象部门对预警信号的标准和种类进行了修订完善,变动较大,该规章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管理需要。重点修订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传播渠道,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种类、发布与传播行为,调整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类等级及防御指南。
4.《宁波市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修改)
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常见问题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jianwenti/2019/0416/23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