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1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缴存范围,这就意味着,他们也能跟在职职工一样,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根据我市新出台的《宁波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递交哪些资料?缴存金额如何计算?围绕市民关心的问题,1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细则》进行了解读。
缴存需符合哪些条件?
需递交什么资料?
《细则》明确,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符合4个条件,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这4个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无不良征信记录。
缴存登记时,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向公积金中心提供下列申请材料:一、身份证明;二、户口簿或居住证;三、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四、银行结算账户资料;五、如果是自由职业者,需提供最近两年个人征信记录;六、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举个例子,陈女士是自由职业者,她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社会保险缴存证明、人民银行最近两年的个人信用报告、借记卡(用于缴存扣款)。
李先生是个体工商户,他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社会保险缴存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用于缴存扣款)。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办理缴存登记,填报《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表》,签订《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委托付款协议书》。
缴存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缴存时间怎么计算?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缴存比例怎么样?跟在职职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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