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最近有很多群众前来我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事宜。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最新消息,市政府已经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3个月至5月31日。过渡期后,正式实施“划拨转出让”土地出让金补缴新标准。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补办出让业务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划拨补办新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原因是什么?//
市区基准地价及相关政策按规定定期进行调整,因种种原因,原老三区和江北(圈外)、镇海、鄞州、北仑对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特别是江北区原三江片范围内和外的差异很大,圈外补办标准远高于圈内,群众反映较多。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标准十分有必要。
2016年区划调整后,我市开始起草市区划拨补缴标准,多次征求了各地各部门意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2018年7月21日公开发布。文件发布后,及时在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等网站、宁波日报等报纸、宁波电视台及有关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广泛宣传解读。
//个人划拨住宅新补缴标准怎么计算?//
个人划拨住宅(拆迁安置房,以分摊或共用宗登记的普通商品住宅)补缴新标准,按住宅建筑面积乘以所在级别楼面基准地价的3%确定,市区住宅用地楼面基准地价及补缴标准见下表。
市区住宅楼面基准地价及补缴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
//过渡期内政策有什么内容?//
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设置了过渡期,自2018年8月21日开始,2019年5月底结束。过渡期内,允许申请人选择老补缴政策和标准,也可以选择新补缴政策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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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补缴时间延长三个月,到5月31日了!大家不要急,可以慢慢来,先好好过个年。这几天人比较多的。”
//国有划拨土地为何要补办?自住是不是一定要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转让的,应经一定程序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登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据此,国有划拨房产转让时必须补办出让。自住的,国家无强制补缴要求,但今后如转让必须补缴,过渡期后补缴金额按新政策执行。群众可需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是否补办。
//继承办理划拨住宅过户可以保留划拨吗?//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国有的,怎么办?//
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明确国有划拨还是国有出让。下步,各区分局会视情公布国有划拨小区名单。
//房改房怎么补缴?//
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执行。
//车库车位补缴标准怎么确定?//
住宅小区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车位的,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补缴出让金。
//补办出让手续办好后,可以下次再来申请不动产登记吗?//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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