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灵溪镇岭前村等单位和吴孙彪等个人
“慈善明星”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表彰慈善先进,鼓励捐资善举,根据《苍南县慈善荣誉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灵溪镇岭前村等50个单位和吴孙彪等23位个人“慈善明星”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全面推进我县慈善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慈善明星”荣誉名单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6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