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城市公园新建和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7年)》、《苍南县城区2015 -2017年绿化彩化行动计划》、《苍南县立体绿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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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15〕102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城市公园新建和改造提升
行动计划(2015-2017年)》、《苍南县城区2015 -2017年绿化彩化行动计划》、《苍南县立体
绿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城市公园新建和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7)年》、《苍南县城区2015 -2017年绿化彩化行动计划》、《苍南县立体绿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苍南县城市公园新建和改造提升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满足我县居民的休闲需要,提供休息、公园游览、锻炼、交往,以及举办各种集体文化活动的场所,改善现代城市生态和居住环境。2011年以来,我县新增城市人均公园绿地8.78平方米,2014年底县城人均公园绿地达11.53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4.5%,基本建成县城两江绿道慢行系统。根据《温州市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和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要求,特制定苍南县2015至2017年城市公园新建、改造提升行动计划。
一、建设目标
2015至2017年计划新建、改造提升共14个,其中新建历史河岸公园、体育公园及中心湖广场、美庄公园、五垟河公园、龙渡公园、生态塘河公园、小方山城市森林公园、鹿峰山地公园、城北山地公园等9个公园,改造提升河滨公园、江滨公园、人民公园、灵秀园、水景公园等5个公园。
二、实施内容及时间
(一)2015年度
1.历史河岸公园
历史河岸公园位于中心湖西北部,建设面积为60000平方米。该区周边地块为居住用地,景点设计结合苍南历史文化,景观特点舒适、悠闲、自然,且具有历史气息。植被多用苍劲、古朴的常绿树种,局部点缀鲜花绿地。总体色彩质朴、浑厚,并多采用本土植被,营造浓厚的苍南历史气息,供游客缅怀。预计2015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2.体育公园及中心湖广场
体育公园及中心湖广场位于中心湖东部和北部,建设面积为130000平方米。预计2015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3.美庄滨水公园
美庄滨水公园位于美庄河两侧,景观设计面积53715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48990平方米、硬地面积4725平方米。在美庄河清淤和堤岸工程的基础上,构建美庄河景观带,呈现“一带二线六段”景观。预计2015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4.五垟河公园
五垟河公园位于104国道以北。设计面积6700平方米。预计2015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县铁路办。
5.龙渡公园
龙渡公园位于萧江塘河东仓路至龙渡路县试验三小前。设计面积5000平方米。预计2015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二)2016年度
1.生态塘河公园一期
生态塘河公园一期位于萧江塘河春晖路至渎浦路。设计面积6000平方米。预计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2.小方山城市森林公园
小方山城市森林公园位于小方山,属于城市山地公园,占地面积300000平方米,由入口服务区、观赏旅游区、气象科普区、杜鹃坡眺望区组成。预计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3.鹿峰山地公园
鹿峰公园位于鹿峰山,属于山地公园,占地面积200000平方米。预计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4.河滨公园
河滨公园属于提升改造工程,将打通萧江塘河莲池桥、望鹤桥、华侨桥和东仓桥、龙渡桥、车站大道桥下马道。完成萧江塘河马道绿道化路面改造,提升亲水绿道的服务设施与景观。预计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5.江滨公园
江滨公园属于提升改造工程,将完成堤顶绿道改造,提升亲水绿道的服务设施与景观。预计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三)2017年度
1.生态塘河公园二期
生态塘河公园二期位于萧江塘河渎浦路至苍南大道。设计面积6000平方米。预计2017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2.城北山地公园
城北山地公园位于灵溪镇西山村,定位为生态健身公园,包括1+1志愿者文化园、共青林等主题节点,结合当地文化进行塑造和健身绿道建设,强化休闲健身的功能,充分发挥公园区位优势,发展休闲健身体验,营造一个具有苍南精神,生态环境优美的综合性生态健身公园。预计2017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3.人民公园
人民公园属于提升改造工程,要补植彩叶植物和开花植物,提升优化服务设施与景观。预计2017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4.灵秀园
灵秀园属于提升改造工程,要补植彩叶植物和开花植物,铺设草坪,维修旱喷设备,提升服务设施。预计2017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5.水景园
水景园属于提升改造工程,要补植彩叶植物和开花植物,铺设草坪,维修喷泉设备,提升服务设施。预计2017年12月31日前建成。
责任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乡镇、建设平台要加强领导,建立责任负责制,层层分解建设任务,按照建设时间节点,落实任务到人。
(二)加强监管,务求实效
各牵头职能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各有关单位、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要深入开展公园建设宣传活动,结合“五水共治”专项报道等多种形式营造建设氛围,达到全民爱绿、护绿、享绿的效果。
附表:苍南县2015至2017年城市公园新建和改造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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