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6日
苍南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激发农技人员工作活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的通知》(农办科〔2017〕17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的通知》(浙农科发〔2017〕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苍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创新的系列方针政策为指导,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产业发展需要、满足农民技术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途径,破除制约农技推广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主要障碍,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激发农技人员、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服务活力,着力构建体系全、机制活、功能强、服务优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有效支撑苍南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和部门协作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财政、农业、编办、人力社保、科技和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统筹、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公益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坚持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巩固其在农技推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各类主体开展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创新机制,激发工作活力。通过政策创设、机制创新,在事关农技推广体系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上大胆突破,在整体激发农技推广体系活力上大胆探索,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因地制宜,力求取得实效。根据苍南县农技推广体系现状、产业特点、服务需求,围绕粮油、蔬菜、畜禽、茶叶、果树、花卉苗木、水产、休闲观光八大主导产业发展,选准突破口,精准发力,形成各具特色的试点成果,体现“论文写在大地上”的绩效导向。
三、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试点,有效解决我县现有农技推广体制机制突出问题,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初步建立我县农技推广增值服务机制,农技人员活力明显增强,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规范高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基本建立,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农技推广主体协同发展,“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健全。
四、主要任务
(一)理顺管理体制。针对乡镇农技站常年服务基层、面向农
村的工作特点,本着便于管理与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在现有区域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灵溪、龙港、金乡、马站)办公场所内增设区域农技推广分中心4个(灵溪、龙港、金乡、马站)共同办公,充分整合利用原有农技站(县农业局)资产。区域农技推广分中心人员由县农业主管部门派出,并通过定向招生充实。人、财、物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对人员的调配、考核、晋升要充分听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围绕承担农业安全技术推广、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统防统治、种子种苗等公益性职责开展业务工作,使农技人员“务正业、办正事”。
(二)加快基层农技人员培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2〕12号)文件精神,加大定向招生基层农技人员力度,充实基层农技队伍力量。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三定方式,招录培养本科生。每年由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和当前及今后4年内岗位编制情况,经县农业、人力社保和编办等部门会商,报县政府审定,从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分专业招录至所在农业院校,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培养的农技人员毕业时需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及签定的定向培养协议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区域农技推广分中心工作。被聘用的定向培养的农技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五年以上,不满五年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定向培养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每年定向招生计划不少于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