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综合窗口设置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苍南县投资项目建设审批
“最多跑一次”综合窗口设置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17〕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行政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7〕38 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苍政发[2017]42号)精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现结合我县投资项目建设审批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对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采取受理与审批相分离的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达到“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审批集成高效”的目标,进一步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改革获得感。
二、工作机制及职责
“综合窗口”按照“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的审批运作机制,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审批全业务、全过程审批事项受理、咨询、流转、反馈等工作,按项目核准(备案)、初步设计及供地(海)审批、施工图并联审查、工程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等五个阶段进行综合受理,项目受理材料分类扫描后上传至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共享,相关部门调用项目受理材料完成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给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编制完成《投资项目“一窗受理”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作为“综合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
县审管办、县编办牵头负责做好“综合窗口”设置工作,按照“人随事走、精简高效”的原则解决“综合窗口”人员编制、力量抽调落实、窗口场地布局、办公器具配备及在线平台技术支撑和电子证照应用系统建设等。改革过渡期间,县审管办负责抽调县住建、国土部门至少各2名以及审管、发改、经信、环保、水利、人防、海洋与渔业、林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气象等部门至少各一名业务骨干专职进驻“综合窗口”,并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人防办、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消防局、县气象局等与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有关的部门,要根据已公布的苍南县“最多跑一次”第一批、第二批事项清单,按照“业务数据后台互认、审批部门业务协同”及“已纳入电子证照批文库的审批文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投资项目“一窗受理”事项标准化报备材料报“综合窗口”,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理时间,确保投资项目建设全流程审批不超过100天改革落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采用联审会等形式集中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综合受理及办理流程
继续精简企业投资项目行政许可事项,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容缺预审、并联办理机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
(一)项目核准(备案)阶段
1、项目登记。项目业主到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通过在线平台下载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
2、项目赋码。县发改局窗口收到项目基本信息后,按照在线平台业务及技术规范,对项目实行统一赋码。项目赋码作为项目唯一身份标识,贯穿项目各个环节和每个事项。项目信息统一汇集到在线平台,每个阶段项目申请表均需填写编码,未取得统一编码的项目,“综合窗口”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