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37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要求上报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苍农[2020]104号)等文件精神,由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站现场踏勘审核,专家组评审,经公示确定壹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等3个项目为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立项项目。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