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科〔2025〕18号)、《支持人才科创平台建设的实施细则》(仑科〔2025〕22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北仑区(开发区)市级及以上已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已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024年由市级认定为省级的不再列入考核名单)。
(二)市级及以上备案众创空间(2024年由市级备案为省级众创空间的不再列入考核名单)。
二、评价内容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孵化器的孵化绩效水平、服务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安全生产管理等资料进行佐证。
(二)众创空间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众创空间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提供技术创新服务情况、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情况、创业成长服务绩效等资料进行佐证。
三、有关要求
(一)绩效评价拟采用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并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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