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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印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

2021-06-03 诸暨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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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印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诸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
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
 
一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首付20%及以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直系亲属购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公证书原件1份,且必须由本人到窗口办理支取手续; 
  ④《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需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代为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提取时间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⑧一次购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其他形式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直系亲属购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公证书原件1份,且必须由本人到窗口办理支取手续;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需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⑤代为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提取时间为《契证》发证之日起一年内;
⑦一次购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拆迁安置协议和交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直系亲属购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公证书原件1份,且必须由本人到窗口办理支取手续;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需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⑤代为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提取时间为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⑦一次购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浙江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③直系亲属建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公证书原件1份,且必须由本人到窗口办理支取手续;
  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需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代为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提取时间为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⑦一次建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诸暨市农村村民住宅拆翻改建申请表》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直系亲属翻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公证书原件1份,且必须由本人到窗口办理支取手续;
    ③《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需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代为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提取时间为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⑦一次翻建住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申请日前一年的银行还贷记录,加盖银行印章;
  ③《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需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代为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取得贷款一年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⑦提取时间为贷款发生月,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还贷额;
⑧一年内有二次及以上贷款逾期发生的,停止一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需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代为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取得贷款一年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⑤提取时间为贷款发生月,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还贷额;
⑥一年内有二次及以上贷款逾期发生的,停止一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⑦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再次购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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