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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诸暨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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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的通知》(诸发改价〔2015〕32号)规定,现就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报告范围
     2016年度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均应报告收费执行情况。
      二、收费报告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
    (二)是否按规定的项目、标准、范围收费;
    (三)具体收费项目的收入及金额变化情况;
    (四)是否按规定使用票据;
    (五)公布取消、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落实;
    (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七)清理规范收费的意见。
      三、收费报告方式
      全市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工作从2月4日开始,至2月底结束。请各部门(系统)负责布置本部门(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一)各收费单位填报本单位《2016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附件1)。对收费收入比上年增(减)幅度超过15%的收费项目,在备注栏内简要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各收费单位填报本单位《2016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附件2)。
     (三)各收费单位书面说明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请各部门(单位)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2016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2016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2016年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附件3)和情况说明书面报送市发改局(地址:建设大厦6楼609室,联系部门:价格和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87019866)。

      全文下载: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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