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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诸暨市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诸环〔2018〕14号)要求,现将2020年1月16日—2020年7月15日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交易情况公示如下: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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