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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相关职能站办所:
为切实加强大唐街道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巩固“五水共治”成果,经研究决定对部分镇、村级河(湖)长作相应调整,名单详见附件,请各位河(湖)长对照各自职责,加强管理。
附件:1. 大唐街道河道河长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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