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市级商贸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镇区商务〔2015〕84号)精神,决定开展市级商贸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相关镇(街道)、园区及在镇海区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格和申报所需材料明细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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