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政府办 > 正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工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镇政办发〔2021〕37号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工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请根据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镇海区工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根据公开公示的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纳入我区制造业亩均效益评价的主体,包括:企业、自然人、其他组织等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取得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制造业的宗地,或实际占用且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以下简称宗地);小微企业园、工业区块、园区等制造业平台主体(以下简称平台)。

属于纳入市定评价范围的主体因故未参加评价分档的,补充参加评价后按评价分档结果执行,拒绝参加评价的,一律按D档政策处理。

实施内容

按照“支持A档主体引领发展、鼓励B档主体提升发展、限制C档主体外延发展、倒逼D档主体转型提效或关闭淘汰”的原则,实施差别化政策。

(一)实施差别化财政政策

A、B档经营主体、宗地、平台优先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特别先进的项目向上推荐;C档经营主体、宗地、平台减半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原则上不向上推荐;D档经营主体、宗地、平台不得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不向上推荐。补偿性财政政策C、D档企业可正常享受。(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商务局)

(二)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

1.优先保障A、B档经营主体、平台新增项目及用地需求。鼓励C、D档经营主体、平台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项目。原则上不安排C档经营主体、平台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的项目和建设用地;禁止D档经营主体、平台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的项目和建设用地。要严把产业用地出让程序,确保新增用地主体符合评价等级要求。(牵头单位:区资规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2.严格执行新建项目标准。新建项目的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和R&D投入占营业收入等指标,必须符合《镇海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1版)》要求。(牵头单位:区资规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实施差别化用能政策

1.优先保障A档经营主体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禁止D档经营主体参与;原则上不支持C档经营主体、平台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项目的用能指标;禁止D档经营主体、平台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项目的用能指标。实行有序用电期间,优先保障A档经营主体的用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2.对D档经营主体、宗地,其全部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1元;对连续2年D档经营主体、宗地,其全部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元;对连续3年D档经营主体、宗地,其全部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5元。如与其他差别电价政策重叠,则按最高标准征收。对暂不实施差别化电价的行业,按规定进行社会公示,并报市经信局备案。

3.对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或发展潜力较大的经营主体、重要的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的经营主体、产生较大社会效益的经营主体、存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经营主体等,因有关原因导致评价等级低的,在执行差别化用能政策时,由各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并由企业做出相应承诺后,经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予以认定。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供电公司)

(四)实施差别化排污政策

对A档经营主体、平台排污权配置给予优先保障,企业新增项目优先保障排污权指标;B档经营主体、平台排污权配置给予适当保障,企业新增项目给予排污权指标;C档经营主体、平台排污权配置给予严格限制,不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项目排污权指标,企业转型升级类项目给予排污权指标;D档经营主体、平台原则上不新增排污权指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20210804/39333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