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区各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8〕271 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镇海中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招生和录取方式
2020年和2021年继续按2019年招生方式和录取方式执行。2022年起,镇海中学招生实行定向分配和统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后,分批次录取。
二、关于定向分配
(一)定向分配生条件
1.符合我区普高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完整的我区初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
3.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4.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描述应为良好及以上,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三项等第应为1A2B及以上。
(二)定向分配计划及名额分配办法
镇海中学区内招生计划的60%实行定向分配,其中75%按符合报考我区普高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分配,25%按各校办学水平分配(办学水平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质量、年度发展性评价和规范办学等情况确定)。
区教育局根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和办学水平确定各校定向分配最高限取人数。
(三)录取办法
镇海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实行提前批(零批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后,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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