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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教育局 镇海区公安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交警中队: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着力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学生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是校园安全的组成部分,各学校、交警中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从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角度,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6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平安出行、健康成长。

二、健全学校交通安全门岗制度。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上、放学时教师值日工作,在校门口和重要路段安排学校领导和教师值守,看护学生进校、离校。各交警中队要指导督促属地学校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门岗制度,明确值勤老师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管理职责,对不符合“中小学生安全出行九个严禁”(见附件)的学生或接送的家长,进行劝导提醒;不听劝阻的,要做好登记工作,由学校班主任会同交警中队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谈话,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可成立“家长护苗队”等志愿者队伍协助校门口上、放学交通秩序。大力推行驾乘电动二轮车佩戴安全头盔,使用电动二轮车接送学生上、放学的家长和学生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在学校门口试点共享头盔,临时借给没有戴头盔的学生和家长,使用后归还。

三、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各学校、交警中队要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建立本地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钉钉群或微信工作群,一般情况可在群里通报,重大情况或涉密工作通过适当形式通报,通报内容包括:非涉密的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要求、交警部门涉及学生伤人以上交通事故情况、交警部门路面管理中发现或查处的涉及学生交通违法情况、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提醒、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相关工作建议和问题解答等。对通报的事项,学校与交警中队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并做好信息反馈。

四、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学校、交警中队要密切配合,对校园周边的人、车、路及交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

学校排查的重点内容为

1.执行中小学生安全出行九个严禁情况;

2.家长租用社会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情况。

交警中队排查内容为

1.根据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1215-2014),校门口交通设施规范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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