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与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的合作,加快青促会人才创业项目的发展,根据《镇海区人才发展新政策实施办法》(镇区委办〔2017〕108号)和《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落户镇海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镇科创领〔2018〕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我区扶持计划的中科院青促会人才创业落户项目。
二、申报事项及要求
(一)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
1、补助标准
对自行租用办公和生产用房的,3年内,给予100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20元/平方米/月。
2、申报材料
(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租房合同、发票和租金支付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首次申报提供)。
(二)生活用房补助
1、补助标准
对创业人才自行租住生活用房的,3年内给与1800元/月的生活用房补贴。
2、申报材料
(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身份证件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首次申报提供);
(3)租房合同、发票、租金支付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
(三)贷款贴息、担保费、保费等补助
1.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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