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现代服务业办,市网商协会,各电子商务企业:
现将《2015年度慈溪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商务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16年4月7日
2015年度慈溪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商贸流〔2015〕9号)精神,以及宁波市商务委相关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宁波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慈溪切块资金管理使用制定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电子商务应用奖励
(一)奖励对象
纳入浙江省和宁波市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系统且排名前20位的销售类企业(不含电商服务、平台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有互联网销售额且排名前10位的企业。作为网络销售统计报送单位的电子商务集聚区管理运营机构不列入奖励范围。奖励名单由市商务局根据监测系统数据情况提供。
(二)奖励条件
销售类企业当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三)奖励标准
销售类企业按每完成1000万元网络销售额给予2万元的奖励,依次类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于当年度新纳入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企业,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
对往年获得过该项政策奖励的,要求当年网络销售与前次相比增幅达到30%。
与慈商〔2014〕43号文件规定有重叠的,由企业自主选择享受政策,同家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
二、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补助
(一)补助对象
经向市商务局申报确认的电子商务进万村市、镇级服务中心和村服务点的承办单位。
(二)补助条件
电子商务进万村市、镇级服务中心和村服务点经承办单位申报并验收合格。《慈溪市电子商务进万村市级、镇级、村服务中心和村服务点验收办法》(详见附件1)。
(三)补助标准
市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按照实际投入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市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最高不超过10万元,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最高不超过3万元;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
三、电子商务培训补助
(一)电商人才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
承接宁波市级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任务的人才培训机构,该机构被列入《第一批〈宁波市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名录〉和〈宁波市电子商务实践基地名录〉》(甬商贸流〔2015〕3号)或者经市商务局审核认可。
2、补贴条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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